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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命线丨河南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LD乐动体育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5-04-03 04:24:19

  (记者 黄岱昕)4月1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在全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4月30日前完成一轮排查,并于6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到位。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导、乡级主责、基层主体”的原则,坚持疑似从有、先排后核,对化工行业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清理,对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主要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涉及使用疑似化工装置的别的类型企业等三类企业,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6种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非法违法转让、转包、转租厂房、设备、资质,或以挂靠、“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擅自改变生产营业范围,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挂名“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等,逃避安全监管的;利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无证无照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继续从事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的;存在别的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

  在风险隐患治理方面,通知明确,化工园区要对照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安全整治提升。6月30日前,省安委办将邀请国家级专家对50%的化工园区开展一轮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企业要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高温汛期特点,提前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省安委办工作人员表示,省安委办已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

  本报讯(记者 黄岱昕)4月1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在全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4月30日前完成一轮排查,并于6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到位。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省级统筹、市县主导、乡级主责、基层主体”的原则,坚持疑似从有、先排后核,对化工行业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清理,对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主要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涉及使用疑似化工装置的别的类型企业等三类企业,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6种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非法违法转让、转包、转租厂房、设备、资质,或以挂靠、“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擅自改变生产营业范围,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挂名“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等,逃避安全监管的;利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等,无证无照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继续从事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的;存在别的非法违法化工生产、储存活动。

  在风险隐患治理方面,通知明确,化工园区要对照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安全整治提升。6月30日前,省安委办将邀请国家级专家对50%的化工园区开展一轮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化工医药企业要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高温汛期特点,提前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省安委办工作人员表示,省安委办已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