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爱青岛记者报道了江西路逍遥花园门口居民垃圾桶遭周围商铺占用一事,引起环卫和执法部门的重视。26日,小区居民向记者反馈信息称,报道发出第二天,城管、环卫、居委会就到现场了解情况,目前现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记者联系了市南环卫金门路片区负责人孟先生。他表示,22日上午,逍遥花园居委会联合市南环卫金门路站以及城管,对江西路大尧三路路口至江西路126号进行了逐户走访。孟先生称,当天城管对所有商铺都进行了警告,明确了“再乱倒垃圾会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孟先生说,目前所有商铺都已经购买了垃圾桶,垃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同时,环卫工作人员将逍遥花园居民使用的垃圾桶从门口移至小区内部。“偶尔有居民习惯性地将垃圾扔到原来垃圾桶的位置,我们环卫工作人员路过的时候会对居民进行提醒,告诉他们新垃圾桶的位置。”孟先生说到。
近日,市民张女士反映,江西路116号逍遥花园门口,本该是居民使用的垃圾桶却每天都被周围商户倒满了垃圾,遍地狼藉,无人管理。每天臭气熏天,到晚上甚至需要“捂着鼻子走”。
记者针对这一情况联系了逍遥花园42、43号楼的楼长(居民自行选举)王女士,王女士和记者说,这样的一种情况已经持续近两年了:“旁边的逍遥居小区、还有福苑小区楼下的饭店商店都来我们这里倒垃圾,连我们楼下的迷你岛超市的垃圾也往这里倒,每天晚上垃圾车把垃圾桶运走之后,他们还接着往地上倒。垃圾车早晚来清两次垃圾也还是不够。”王女士气愤地说,“两年前,小区楼下一直有一家报刊亭,每天堆积的垃圾都是报刊亭老板在清理,自从他搬走了之后,垃圾就无人清理了。”
小区垃圾无人清理,到底该归谁管呢?记者又联系了逍遥花园社区居委会的戴主任,戴主任称,小区楼下一家面包房每天都往垃圾桶里扔垃圾,之前接到业主投诉后,于8月1日已经和市南城管、环卫一起去找到了面包房的谷经理协商了这件事,垃圾车每天会到面包房特意去收一次垃圾,小区门口的垃圾桶每天也会清收两次。而对于业主所说的“周围众多网点都来此倾倒垃圾、至今仍垃圾遍地”一事,戴主任表示并不知情,会马上联系询问环卫并去现场查看。戴主任和记者说,江西路116号附近并没有设置其他公用的垃圾桶。
记者联系了市南环卫金门路站的负责人孟先生,孟先生表示,江西路这段的乱倒垃圾情况问题很大:“晚上九点钟之后情况格外严重,我们每次巡逻的时候都经常能看到有小商家和写字楼偷偷往逍遥花园的垃圾桶倒垃圾。我们每早九点、晚十点都会按流程清理,除此之外,每天我们巡逻的时候也都会去这个点查看、清理,有些时候我们刚清理完,就有商家一下子把新的垃圾又倒得到处都是,我有些时候就直接跟他们去理论,那些商家现在肯定都认识我了。”孟先生无奈道。
据了解,江西路南面并不属于金门路街道,而是属于香港中路街道,但那边的商户也往这个垃圾桶倒垃圾,“因为南面的小区都有封闭式物业,垃圾桶在小区内部,这些商户进不去,所以就都倒进这个开放式小区的垃圾桶里。”孟先生表示,“社区垃圾桶分为封闭式社区垃圾桶和开放式小区垃圾桶,但不管怎样,都是只供居民生活使用的。”
对于商户垃圾,孟先生表示需要商户与他们签署协议、购买垃圾桶。“我们今年已经对这些商户走访了两三次,建议他们购买垃圾桶,但他们都声称自己的垃圾并不多。”直到现在,江西路116号附近(106号-150号)的商户还没有一家自备垃圾桶,“我们的垃圾桶是合理定价,340块钱一个,再加上按面积收取的垃圾清理费,像江西路这些店一个月大概一二百块钱就够了,但可能这些商户不愿意花这个钱吧。”
记者紧接着联系了金门路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22日上午城管、环卫、居委会三方会联合处理江西路垃圾堆积问题,并表示明天可能会进行惩罚措施。《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将餐厨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投放到生活垃圾的收集容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其实,商户随手扔掉了,不止是垃圾,还有自己的口碑。既然有规定,咱们有严格落实,买个垃圾桶总比被罚好几万合适吧?也希望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别让规定成空文。对于此事,爱青岛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