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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关桂峰)为缓解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对立,推动环境管理,进步空气质量,北京市将于2014年1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废物处理费、排污费规范。

  记者12日从北京市开展变革委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现行非居民废物处理费和排污费收费规范分别是1999年和2003年拟定的,废物收费是每吨25元,排污费每公斤不到1元。

  北京市开展变革委委员李素芳说,近年来,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技能处理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污染管理难度及管理本钱不断加大。污染物的管理本钱是现行收费规范的9-17倍,日子废物处理本钱是现行收费规范的16-20倍。

  据了解,北京市非居民废物年发生量200万吨左右,是城市环境污染管理的重要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是影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又是PM2.5的首要组成部分。2012年,这四种污染物总排放量为47.8万吨。

  “此次非居民废物处理费、排污费上调的中心是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倒逼机制效果,强化污染者付费认识。”李素芳说。

  在充沛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形成了详细的价格调整计划,此次非居民废物处理费和排污费调整因为不触及居民,不需要举行价格听证会。

  详细调整计划是,北京市非居民日子废物处理费(含搜集、运送、处理)调整为300元/吨;餐厨废物处理费(含搜集、运送、处理)调整为100元/吨;修建废物清运费调整为运送间隔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修建废物处理费调整为30元/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一致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调整为每公斤12元。收费方针表现谁污染、谁负责,多污染、多担负的准则。 一起施行阶梯式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方针:污染物实践排放值低于规则排放规范50%时,按收费规范折半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践排放值超越规则排放规范时,按收费规范加倍计收排污费。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冯惠生说,往后还要逐渐考虑其他对北京市大气污染影响较高的污染物的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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