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讯(记者吴敏)10月11日,市垃圾分类办联合城关区、高新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经开区、文创园区垃圾分类办开展“践行垃圾分类保护绿色家园”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普及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方法,引导市民按要求做到垃圾分类贮存或投放,使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学习到垃圾分类知识,现场气氛热烈。大家都表示,将热情参加垃圾分类,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通过活动,我知道了垃圾也分为很多种,清楚了怎么将它们分类,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做好垃圾分类,为的生态环境出一份力。”市民薛海洋说。
垃圾分类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绿色发展大事。通过此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使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及垃圾分类的意义,有效提升了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大家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和宣传者。下一步,市垃圾分类办以及城关区、高新区(柳梧新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经开区、文创园区垃圾分类办将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分类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让垃圾分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助力绿色低碳新生活,构建美丽、宜居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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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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